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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度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暨评估工作会的通知

各市本级社会组织,各县、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办公室):

为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实行“应评尽评”原则,按年初计划,经请示市局领导,举办2016年度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暨评估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共计100人。其中包括:市、县、区民管工作人员15人;社会组织85家。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83日上午900-11:00

地点:盘锦市救助管理站二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30-1,新宇宾馆东面路口,辽油三高东行100米)

    报到方式:自行安排,统一签到

 

三、培训内容

内容:1、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及流程

      2、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制度

      3、网上年检操作流程及信息报送

四、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人员直接报名,于82(星期二)17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报名电话:2823459  2825143

 

盘锦市民政局
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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