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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为全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

(二)承担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等人员提供救助、医疗救治、接送、安置和省际中转救助护送工作;承担为困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救助保护工作;负责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民的紧急避险接待工作;负责为“三无”老人,肢残、智障、精神病人,孤、弃、残儿童等提供照料、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

(三)负责接受和组织社会募捐,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助和公益援助;为社会慈善事业提供咨询和服务;承担福利彩票发行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四)落实我市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开展骨灰深葬,入土植树或撒向河湖海等生态安葬,承担殡葬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烈士陵园建设、管理、维护,为烈士纪念活动提供服务;承担烈士骨灰安葬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核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养老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等工作,为养老决策提供相关建议。

(六)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地名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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