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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民政局系统8大创新亮点工作

      一、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一体低保救助模式,兜底保障作用更加坚强有力。

    低保标准大幅提升,继2017年7月全市低保救助标准提高7%后,又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并统一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区和县域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了10%和35%,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并同步提高了特困人员和孤儿供养救助标准。我市现行居民低保标准为650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3倍执行,分散孤儿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2倍执行,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三位。在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日臻完善的基础上,全市各类需要救助人员生活、医疗、取暖等领域保障得到了显著提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全面运行,当年累计救助限额高达2万元,全年医疗救助25681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776万元。冬季取暖救助实现全覆盖,冬季供暖救助8186户,发放取暖救助金659万元。医疗救助、取暖救助标准和救助覆盖面均居全省前列。采取了超常规措施,大力拓展临时救助途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实施分档分类救助,在镇(街道)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最少不低于2万元,困难群众临时困境得到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实现新突破,对患有重病、重残困难群众实施单独救助,将其家庭人均收入放宽至低保标准3倍,因病致贫家庭人均收入限额提高到低保标准的5倍,因病致贫家庭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精准掌握民情民意,印制了《社会救助民情日记》,供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入户调查记录使用,记录困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一户一策救助情况等信息,做到了对困难群众的底数清、情况清、需求清,社会救助精准度得到了有效提高。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现开门红,养老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2018年,将养老事业发展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全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将养老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以运营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形式、运营新方式和工作新模式,以典型带动全市。下发了《盘锦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落实了新建小区养老设施配套政策,下拨资金2889万元,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发展区域性社会养老设施,建设了14个街道级日间照料中心和10个乡镇互助幸福院,全市列入运营改革计划的16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4个农村社区互助幸福院已全部签订委托运营协议,10家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对周边地区延伸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突出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推进了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和养老护理员培训招标,开展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得到了有效推动,养老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实现了“老有所养”。在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积极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招商的方式新建了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截至目前,录入老年人数据信息10236人次,服务商193家。以社区为平台,先后组织开展了“百位低保户老人游红海滩”“老年象棋大赛”“老年扑克大赛”“老年合唱大赛”“老年广场舞大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惠老活动,实现“老有所乐”,促进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

      三、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和创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不断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主动争取省福彩公益金555万元,各县区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了48个城乡社区服务站(服务中心)建设。为健全和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搭建了老年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平台,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开展了推选社区“最美银龄管家”活动,对推选出的社区“最美银龄管家”进行了集中表彰,每人制作一部宣传片,努力营造出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社区治理氛围。通过推选活动,培养和树立了王朝坤、陈智英等一批以邻为善、热心社区公益活动的社区志愿服务典型,提高了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了“老有所为”。有序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在兴隆台区作业社区召开了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确定全市首批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示范村和社区32个,推广了作业社区协商议事经验,城乡社区协商能力和居民参与协商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持续巩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日臻完善。

      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为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和在服务窗口设立“军人依法优先”标识以及退役军人座谈会、国防教育主题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尊崇、关爱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涉军群体维稳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建立健全了市领导包片负责工作制度、军队退役人员走访慰问工作制度、退役军人包联制度,制定《退役军人共性信访问题化解任务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了一系列既注重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又注重控制信访矛盾新增量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推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我市涉军访人员“北京不访、省里不去、本地不聚、网上不炒”。我市在代表辽宁省接受国务院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督导检查中,受到了国务院督导组和省政府的高度评价。

五、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打造社会组织服务新高度。

2018年,秉承“退出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将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与“打非”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社会组织的运行。全市共清理规范214家社会组织,查处17家非法社会组织。通过清理规范和“打非”工作规范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提升了党建覆盖率,以属地化管理方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单建、联建、挂靠等多种方式建立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结合网络化办公平台,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实现了“上一网、进一门、跑一次”的改革目标,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了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2018年,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致力打造环保殡葬、惠民殡葬、文明殡葬。实施了殡葬惠民政策,为全市378户低保弱势群体减免基本殡仪服务费用70.15万元,免除海葬费用14.4万元。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治理了散埋乱葬,全市累计迁坟2619盔。稳步推进了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了辽河口经济区公益性公墓和盘山县德胜街道后湖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设施环保升级,打造绿色殡葬。市殡仪馆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设备,提升服务质量。2018年,自筹资金300万元,对6台火化机尾气设备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殡葬硬件设施处于省内行业先进水平。开设网上祭扫通道,鼓励和引导群众网上祭扫。规范殡葬服务,创建殡仪“文明周到、善始善终”服务品牌。

七、强化福利彩票标准化管理服务,持续推进福彩销售工作高质量发展。

制定了《盘锦福彩标准化管理与服务规范》。在省福彩中心向省标化院报送的4项标准化审批工作中,盘锦占3项内容,为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与服务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同时,在服务市场、服务基层上狠下功夫,利用大数据分析系统规范盘锦福彩投注站的整体布局,主动为亏损投注站分析寻找更合适的点位进行迁移,全年推荐投注站迁移达到15个。利用手机APP操作进行业务办理,让代销者办理变更、迁移等业务更加顺畅、便捷。为减轻基层代销点负担,全年为投注站配发了视频电视160台,销售台和排椅500余套,投注站硬件建设得到了加强。圆满完成全年6.2亿元的销售任务,年度累计销售达到6.63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4700万元,为民政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八、大力弘扬现代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2018年,不断加强慈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募捐载体和方式,努力打造慈善救助品牌项目,推动慈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召开了盘锦市“与爱同行”慈善典型表彰大会,对30名爱心企业和个人进行了集中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各类捐赠群体的积极性。充分挖掘慈善资源,不断扩大慈善资金总量,提高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年共募集善款946.9万元。以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困难作为突破口,实施了一批深入人心的品牌救助项目。全年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骨坏死慈善救助”“心系教育扶贫济困”“生态集团慈善助学基金”等助医、助学、助困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全年救助贫困群众1400余人次,多元化慈善救助工作效能得到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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