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经验交流

紧扣兜底保障构筑立体化社会救助格局


  社会救助是一项兜底性民生工程,关系困难群众安危冷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社会救助工作紧扣“兜底”,先后实施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点、线、面”协同发力,形成了立体化社会救助格局,基本民生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

  完善机制,“面”上兜住底

  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供养人员22.8万人,年临时救助对象3300余人次,约占全市户籍人口的3.1%。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群体以及支出型贫困家庭,临时救助覆盖所有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陷入生活困境的城乡群众。

  建立完善专项制度,提升救助的可及性。出台、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合肥市城乡特困供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做到不同类别、不同需求的困难群众都有制度保障,当遭遇困难、陷入困境时,救助制度公平可及。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救助的可行性。着力强化资源统筹。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全市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对非民政类救助事项及时转办相关承办部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目前,全市153个乡镇(街道、园区)全部设立受理窗口。2018年9月,合肥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网上运行。自2013年起,全市率先在低保领域探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人社、房产、公安、地税、残联、工商、公积金等部门共建信息查询机制,对全市申请低保家庭的房产、车辆、社保、工商企业、纳税等情况定期核对。2017年起实现核对业务全程网上办理,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可在线实时查询比对,核对效率得到大幅提升。现全市月均核对3万余人次,核对范围涵盖城乡低保、住房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方面,确保精准施救。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肥东县、巢湖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社会救助专职工作队伍;肥西县、蜀山区、庐江县等地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家计调查等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等地购买社工机构专业化服务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2018年下半年,依托“互联网+”,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合肥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为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提供了技术支撑。

  加强政策衔接,聚焦脱贫攻坚兜准底。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期满后如已实现稳定脱贫,再退出低保范围,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提高标准,“线”上兜好底

  目前,全市城区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614元,县域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579元,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起,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年人均3600元,超过省定扶贫标准。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年补差水平超省定扶贫标准。2018年,农村低保人均年补差水平为4596元,超省定扶贫线31.3%。

  持续提高保障标准。2018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市)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达到6%、60.8%,其中,城市累计人均补差566元,位居全省第一,农村累计人均补差383元,位居全省第二。城乡特困供养标准按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6318元、8167元,位居全省前列。完成临时救助330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909.2万元,人均救助水平达2754元,较上一年增加3.9%。新一轮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提标工作正在进行中,本年度计划提标增幅为4%。

  建立临时价格补贴机制。在对现行低收入群体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和各项救助措施的基础上,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加时,通过实施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特困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精准救助,“点”上兜牢底

  为确保困难群众救助“不遗不漏”,遭遇各类急难问题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多措并举在“精准”上下力气。

  目标人群靶向化,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通过整合社会救助信息以及主动发现采集录入“边缘人群”,建成全市困难群众数据库,目前整合录入困难群众315911人。通过“凡申请救助必入库”“凡实施救助必用库”,避免遗漏救助和重复救助。同时,根据贫困度量化指标生成量化排名,及时客观反映困难家庭的实际状况,为科学制定和实施各项救助政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救助主体多样化,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推行政社互补,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社会救助保障对象开展就业、医疗、子女助学、社保、住房等慈善救助。蜀山区在全区各街道建立慈善工作站,推行“慈善+社会救助”模式;瑶海区撬动社会资本,成立“瑶海益家”社会救助专项基金;包河区在全省率先以PPP模式建立“乐助常青”专项救助基金,开展社会救助服务。

  救助服务多元化,注重个案需求。通过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以项目化的形式开展资金救助、物质救助、服务救助等多元救助服务。根据群众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地提供类别化、个性化救助,不断满足困难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涌现出“乐助常青”“人在暖途”“情满杏花”等一批优秀的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社会组织风险监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下一篇: 双台子区陆家镇党委脱贫攻坚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