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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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市、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39号)的要求,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盘锦鼎信商业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概况
全市每年培训约1000人,共培训3年。招生工作由鼎信商业学校组织,民政部门全力配合。
二、费用
伙食、住宿、培训全部免费。
三、参训人员
1.公办养老机构所有护理员应分批参加培训。
2.应动员民办养老机构安排护理员参加培训。
3.应动员其他养老、家政服务组织安排相关员工和会员参加培训。
4.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应积极组织有需求的个人参加培训。
四、宣传和动员
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通过写板报、发宣传单、开动员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及时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在宣传和报名工作中,要与鼎信商业学校保持沟通,互相配合。
五、结业
培训结束合格的发给培训机构结业证书,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招聘时可作为参考。
六、联系人
鼎信商业学校:王元元,电话:13942702345/6510555
盘锦市民政局:孙春来,电话:13998770690
盘锦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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