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盘锦检验检测与认证行业协会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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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检验检测与认证行业协会筹备组
你组《关于成立盘锦检验检测与认证行业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所申报材料齐全,协会宗旨、任务明确,具备法人条件,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准予“盘锦检验检测与认证行业协会”登记注册为社会团体法人。
望协会成立后,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一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一盘锦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査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重大活动要及时报告。团结广大会员和检验检测与认证科技人员,积极开展检验检测与认证方面交流活动,推进自主创新,为我市检验检测与认证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批复。
盘锦市民政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