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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

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承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指标任务,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取暖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网络建设,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拟定残障人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落实,拟定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残障康复等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残障人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办理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登记,负责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残障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承担假肢和矫形器 (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管理。依法承担经营性公墓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负责村级自然区域和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菲

联系电话:2824898

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5段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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