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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和省档案局联合发文推动全省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进程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档案开发利用的要求,省民政厅和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婚姻档案资源共享建设的通知》(辽档发[2020]13号),要求各级档案和民政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婚姻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更好地满足查档群众需求。

婚姻档案管理工作是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后需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优先保障婚姻档案数字化,提升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二是强化资源整合协同联动,实现婚姻档案查询便捷化;三是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构筑婚姻档案安全防线;四是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婚姻档案查阅服务质量;五是拓宽服务领域,逐步将婚姻档案工作模式推广到民生档案各领域。

民政、档案部门现有婚姻档案数字化工作由各级民政和档案部门分别组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全省婚姻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后,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的省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完成接口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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