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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有关安排,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6日、17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6月30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三、考试时间

10月16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0月17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报名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1月下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29日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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