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党建工作

市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为我们描绘了宏伟的发展蓝图。民生无小事,奋斗新征程。本次党代会提出了“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这是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方向。为贯彻落实好党代会精神,我局着重从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障和社会救助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助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抓好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好国家《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紧盯国家和部委的相关政策调整,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的支持;积极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推进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落实好社区养老方面的惠民举措,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推动养老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双台子区养老产业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兴隆台区整合重组闲置资产资源发展养老产业,促进油地融合、多方联动,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益;扶持盘山县、大洼区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开展“旅游+养老”特色服务。统筹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整合相关资源,优化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村互助幸福院的休闲娱乐功能、街道综合体的健康养护功能、各级福利和养老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形成高中低档搭配、差异化发展、精准化服务、能够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落细有效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分类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慈善救助和社会捐助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继续实施城乡一体的低保救助制度,力争低保标准年均增幅4%以上。修订完善低保相关配套政策,为依法实施社会救助提供政策制度支撑。健全科学施保机制,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核对精准度,不断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构建“救急难”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临时性困难家庭的及时救助。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救助,提高社会救助整体合力。全面落实慈善法,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完善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加强慈善宣传力度,组织好各种慈善专项救助活动。常态化开展三走进”专项行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真情温暖民心,确保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不落一人。

我们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凝聚力量,扎扎实实把盘锦民政的事情干好,全力推动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地生根为我市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民政局系统实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满堂红”
下一篇: 市民政局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