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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日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完成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方案明确,在养老机构监管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进养老机构安全规范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要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检查事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统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专业领域的抽查,还可吸收第三方科研检测机构参与。统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每年1月底前,各级民政、公安等部门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共同确定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相关部门已经组织联合检查的,一般不再纳入当年抽查范围。抽查检查结果通过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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