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倡议书
- 发布日期:2017-03-14
- 浏览次数:313
市民政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发展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创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每一个市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正以高昂的热情和百倍的信心积极投身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为此,我们特向我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争做创卫带头人。民政党员干部要自觉从我做起,积极投入到创卫工作中去,发挥民政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带头遵守文明市民守则和行为规范,做到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树文明形象,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在单位,要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加强控烟工作,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在公共场所,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污物,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不从事有碍公共环境卫生的活动;在家庭,要自觉保持楼道、阳台、屋顶、遮阳棚、门窗、空调、护栏等设施和周边环境的清洁,打造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成为创卫工作先进户。全体民政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到创卫工作中去,走出家门,带头清理整治住宅小区环境卫生。
二、从身边事做起,担当创卫志愿者。民政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大力宣传创卫知识,踊跃参加环境治理、卫生防疾、消灭“四害”、植树护绿、科普宣传等创卫活动,努力营造创卫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创卫工作深入人心,帮助城乡居民提高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大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活动,走出机关,走上街头,对损害创卫工作的行为积极进行劝阻、举报和坚决制止,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格局。各党支部要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从单位做起,管好自己的责任区。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门前四包”,规范车辆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管理、有必要的资金投入、有检查评比活动,使卫生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办公区域成为所在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创卫工作的标杆和样板。要抓好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国家标准。
市民政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从今天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建成干净卫生整洁、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盘锦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盘锦市民政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