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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对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重点对象进行抽查

按照市领导要求,市民政局于2017410-12日对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重点对象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重点对象进行了第一阶段的抽查。

在相关县区民政部门的配合下,市民政局先后实地抽查了兴隆台区、大洼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辽东湾新区等4个县区、经济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重点对象6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重点对象6人的生活、教育、户籍、医疗等情况。

通过检查确认,抽查对象不存在监护差的情况,患病儿童的基本医疗能够得到保证,存在1例就学状况差和1例尚未办理户籍的留守儿童,已要求相关县级部门做出书面干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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