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局部调整盘山县行政区划获得省政府批复

近日,盘山县委、县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快盘山县新县城城区建设步伐,拓展盘山县新县城发展空间,推进盘山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决定撤销太平镇、高升镇设立太平街道办事处、高升街道办事处。

市民政局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及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对盘山县上报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到盘山县进行了实地调研。经与省民政厅、省政府的多次沟通协调,2017317日,获得辽宁省政府的批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高升镇设立太平和高升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辽政[2017]58号)。行政区划调整后,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核对中心全力推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工作
下一篇: 我市2016年四季度民政社会服务业统计报送工作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