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暨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下放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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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上午,根据《市政府关于下放第五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盘政发〔2014〕34号)要求,我局开展第三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下放工作,组织召开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暨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下放工作会议(以下简称民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宁同志,各县区、经济区登记审批及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2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解淼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刘宁副局长对民非下放依据进行说明,传达省、市民政工作要点。解淼主任宣读下放民非名单并与各县区、经济区登记审批及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签署交接协议。
本次下放民非共计55家,其中盘山县4家,双台子区11家,兴隆台区32家,大洼区6家,辽东湾新区1家,辽河口生态经济区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