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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五一劳动奖--宋丽娜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宋丽娜,女,中共党员,汉族,生于1983年1月,于2000年5月在盘锦市殡仪馆参加工作,从事整容工作至今,先后获得盘锦市民政局系统先进个人、盘锦市年度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盘锦市优秀共产党员、盘锦好人、盘锦市青年岗位能手、辽宁省殡葬系统技能人才、辽宁省殡葬系统行业标兵荣誉称号,并入选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才库。

宋丽娜出身于殡仪世家,其父宋跃金原为盘锦市殡仪馆火化工人,母闫秀艳原为盘锦市殡仪馆整容师。由于受家庭环境的熏陶,殡仪服务工作在宋丽娜幼小的心中就已打下深深的烙印。2000年5月,年仅18岁的宋丽娜从其母亲的手中接过了整容的器具,从此便走上了这条别人闻之色变,而她却如痴如迷的行业。

作为一名遗体整容师,不仅要克服苦与累、脏与臭,还要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更需要克服心理和精神上的障碍,才能顺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十几年来,她始终没有忘记初心,将自己的身心全部的投入此中,细心钻研,不但继承了母亲的全部技术,而且还虚心的向全国的同行认真学习遗体防腐和整容技术,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在化妆笔下,她尽力用心修饰一具具冰冷的、因事故原因造成面目全非的、一张张灰暗甚至变形的遗体,恢复逝者往昔靓丽的容颜,使其安祥地接受亲属最后的凝视。

工作中,宋丽娜刻苦钻研,为了掌握不同年龄,性别、肤色和各种事故遇难人员的化妆特点,平日里认真钻研化妆颜料的配制、创伤口的缝补以及脸部上妆等技术,查阅资料,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很快掌握了一套为遗体化妆整容的技术,成为了馆内的业务骨干,在遗体整容中,也得到了逝者家属的理解和赞扬。同时她在整容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根据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遗体,分别将调和好的油彩和膏型、粉型化妆品分装到小瓶内,使用一次性的眉刷、唇刷、脸扑,并装在一个收纳盒中。分装用的小瓶市场价格低廉,适用于任何消费人群。使用过后集中焚烧处理,这种方法既干净卫生又能阻断疾病传染源。有利于传承优秀的殡葬文化和观念,有利于推行现代殡葬,便于本职业从业者在实际工作中掌握应用,一次性小盒安全、精致、简单、卫生、美观、有观赏性和艺术性。

作为两个幼小孩子的母亲,几乎在岗位上奉献了自己所有的时间,只要是工作需要,即便是风雨交加的夜晚她都第一时间赶到工作岗位,甚至预产期的当天早晨仍坚持为丧户提供服务。通过高超的整容技术使无数悲伤的逝者亲人得到慰藉。尤其是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破碎遗体,她都能倾尽全力将其复原如初。2011年京沈高速公路盘锦段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一名死者遗体碎裂成几十块,宋丽娜通过连续工作八小时最终完成了修复工作,让家属十分感激。2018年4月我国赴朝旅游团事故善后过程中,民政部调集了国内行业专家参与整容修复工作,宋丽娜作为特殊人才被选入其中,并且圆满的完成了32具特殊遗体的整容工作,受到了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赞扬。

宋丽娜同志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面对不同的遗体,都提出了具体的整容方案与处理方法。并与同行互相交流、讲解如何操作才能使遗体尽可能的恢复原貌。她在提升整容技术的同时,也参加培训学习。2009年,参加了辽宁省遗体整容师的培训。2010年,参加了第二届全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2017年5月,参加了辽宁省遗体整容、防腐师培训。在2017年7、8、9月带领辽宁省的几名优秀学员在丹东、无锡、大连培训学习交流技术经验。随后受省殡葬协会邀请担任“辽宁省生命文化训练营第一期”遗体防腐整容讲师。在省民政殡葬遗体整容系统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2017年9月,在全国整容师职业技能裁判员评比考试中,宋丽娜从二十一个省、市参考人员中脱颖而出,以总成绩第三名成功入选,并连续担任了第八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系统职业技能大赛殡仪服务员比赛裁判员、第九届全国职业院校大赛整容防腐比赛裁判员和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殡仪服务员裁判员。并多次到各地参加殡仪服务技能交流讲学活动。

在为遗体整容的岗位上,宋丽娜力求精益求精,始终把遗体整容作为一门艺术,努力让两个世界的人都满意。对待遗体整容这项工作追求完美,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为丧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社会贡献的自身价值。在自己的岗位上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生命有时会显得脆弱,人类也不都总是那么坚强,而宋丽娜能做到的正是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选择并坚持自己无悔的事业,在宋丽娜身上,闪耀着希望的光芒,她不愧是守护生命终点的美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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