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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盘锦市学前教育协会的批复

盘锦市学前教育协会筹备组:

你组《关于成立盘锦市学前教育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所申报材料齐全,协会宗旨、任务明确,具备法人条件,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准予“盘锦市学前教育协会”登记注册为社会团体法人。

望协会成立后,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盘锦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盘锦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重大活动要及时报告。团结全市学前教育机构,积极开展交流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教育意识,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批复

    

盘锦市民政局

                                  2019年 6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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