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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盘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的通知

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盘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蔓延,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集中办公的时间由2月9日前调整至2月20日前。指挥部第1号令的其他各项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

       城际交通、城市公交暂停运行;全市各级教育机构一律推迟开学,不得举行线下教学活动;全市所有景点、景区、旅行社暂停经营;全市所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洗浴、足道、游戏厅、台球厅、茶楼、电影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各类文体活动等场所,一律暂时关闭;全市殡仪馆暂时取消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营业;全市宾馆等旅居单位,除经批准营业的以外,暂停营业。恢复时间不早于2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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