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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1.2020年,全市中小学招生为什么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答:一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避免大量的人群聚集;二是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提出相关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中小学招生入学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审核。三是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秩序,避免部分家长多校报名、各学校重复录取。 2.在电脑(PC)端报名与手机端报名是否是一样的?
答:完全一致。
3.我是一名家长,家中没有电脑,也操作不明白手机,我的孩子想报名,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全市的招生工作方案,家长可以选择线上报名,也可以选择线下报名。如果家中没有电脑,也操作不明白手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拟申请的学校进行报名,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录入学生相关信息。
4.今年招生的大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2020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大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家长报名及学生信息真实性审核阶段。
(1)家长利用电脑或手机登录“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47.105.38.168),根据户籍、实际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填报,并选择报名的小学或初中。
(2)接收报名的学校及主管教育局,根据报名的学生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具备了参与后继录取的资格。
第二阶段:各中小学录取阶段
(1)民办学校录取: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本校的学生人数进行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实行随机派位录取。
(2)公办学校录取:各公办学校依据主管教育局的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录取。
(3)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
5.我家住在双台子区,但是我想报名兴隆台区的学校,是否可以? 答:可以报名,但是报名不相当于学校初审和兴隆台区教育局复核会通过,即不一定具备报考兴隆台区学校的资格。同时,学生即使具备了报名的资格,也不代表能够被录取,学校和主管教育局会根据报名的情况,依据招生计划和方案依次进行录取。
因此,家长一定要根据报名时能够提供的材料,选择就近入学的学校。 6.我是外市的学生家长,是否可以报名盘锦市的各中小学?
答: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29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即公民办学校需要在审批地教育局的管理范围内招生。对于市内民办学校而言,不得跨市进行招生。
但是,为了保障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就学权利,我市制定招生要求,本市中小学招生面向本市户籍、本地居住以及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招收外市户籍且不在盘实际居住的儿童入学。对于申请回(来)盘锦就读的外市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盘锦市内户籍;(2)在盘锦市实际居住,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盘锦市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3)在盘锦市务工随迁,法定监护人能够提供盘锦市社保缴纳证明;(4)法定监护人具有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放的盘锦市居住证。 7.我是一名外地的学生,目前就读于盘锦市民办小学六年级,升入初中七年级我想选择盘锦的公办学校就读,是否可以?
答:由于盘锦市各公办学校均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定了相应的招生片区,因此,即使报名了公办学校,也不一定能够通过学校的初审和主管教育局的复审,因此,建议学生家长尽量选择对口升学方式,如因未能满足公办学校招生条件而不能被录取,需由家长自行协调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8.家长在注册时发现有些材料信息无法进行填写,如学生没有户口即没有身份证号,或为护照,导致系统无法进行校验,应该怎么办?
答:为了防止大量的虚假信息录入,误导广大家长选择填报学校,因此,系统中对学生的部分录入关键信息设置了校验功能,如身份证号。对于没有身份证号或证件信息为护照的学生,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拟报名的学校主管教育局进行报名。
9.报名民办学校并且被录取了,但是又不想去了,是否还能回公办学校入学?
答:根据2020年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每名学生都有选择是否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录取的权利和机会。报名即是选择,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因此,家长和学生在选报民办学校前,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情况等,并慎重作出选择。同时,根据招生工作流程,民办学校先于公办学校录取,如果选择了报名民办学校,并且被录取了,相当于占用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
如果确需申请回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需待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入学条件、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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