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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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民发〔2020〕1号
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国有企业退休
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盘山县人社局、各区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9〕31号)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结合实际,落实好民政领域各项职责任务,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和重要事项报告市局。
盘锦市民政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