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0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锦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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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民发〔2020〕14号
关于批复2020年市本级部门
综合预算的通知
盘锦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盘锦市2020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草案)》,现将你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主要预算指标
1.收入预算90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XXX万元,非税收入 907.94 万元。
2.支出预算907.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4.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XXX万元,资本性支出XXX万元,对企业补助 XXX 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XXX万元,其他支出122万元。
按《政府采购法》、《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辽财综〔2015〕945号)有关规定,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28.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XXX万元。
二、落实部门预算的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部门支出预算。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开源节流,减少不合理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按批复的部门预算所确定的开支项目安排支出,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养老金发放、基本民生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等其他需要安排的必要支出。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认真组织落实、实施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关于印发〈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盘财预发〔2008〕133号)的要求,规范管理,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并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的用途有效使用。
3、强化绩效评价,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紧密结合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性。根据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部门支出管理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工作,预算单位要在六月末、十一月末两个时间节点提交绩效监控报告,在项目支出完成一个月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建立市级财政支出绩效问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情况表
2、2020年支出预算表
3、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盘锦市民政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