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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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湿局,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省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民发〔2020〕18号)转发给你们,市政府已将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重强抓”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请认真抓好落实。
盘锦市民政局 |
盘锦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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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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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