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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启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日前,盘锦市民政局发布了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开启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的消息,此举将有效避免当事人在办理登记时因证件材料不全或不规范原因造成的无法限时办结情况,真正实现了便捷高效。

  据了解,开启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宗旨就是便民利民,同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有序进行。未来婚姻登记预约工作以网上为主。

  据介绍,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办理预约:可手机端下载登录“辽事通APP”,选择“婚姻预约”进行预约;也可网上登录“辽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hy.mzt.ln.gov.cn”或二维码方式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的,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程序现场办理。未按时前往现场办理的,先在网上取消预约后再重新预约。

  根据预约操作指南,以结婚(内地居民)为例,可以按照如下程序操作:进入预约界面后,选择结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阅读《辽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点击同意;选择登记机关;选择预约日期的时间;阅读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及合影证件照等证件图片;预约成功后,会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短信通知,可随时留意短信通知。

  温馨提示

  因疫情影响,婚姻登记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在网上预约时,请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内选择预约日期。

  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

  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者其他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预约单仅供当事人使用,否则无效。

  同意预约并不等于同意受理、同意登记。预约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

  预约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合理地做出登记安排、避开登记高峰,提前录入数据,减少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预约时间不代表办结时间点,但保证当天登记完成,逾期未办理者预约自动取消。

  当事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办理的业务类型、个人信息,现场申请办理时与预约时不一致的,登记机构有权要求当事人另行预约后再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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