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发布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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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至12日,市民政局各党支部按照《市民政局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讨论工作方案》(盘民机党发〔2021〕1号)的安排,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原文并进行了测试。
通过学习和测试,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理解,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省、市委关于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要聚焦市委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深化改革的具体安排,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点解决思想观念、价值理念、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理念,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服务精神,进一步激发争先创优、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热情,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为持续优化盘锦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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