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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开展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3月21日上午,由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双台子区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开展的“全市未成年人爱心志愿者《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会”在市救助管理站二楼会议室举行。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称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及检察官分别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框架下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格局、《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条讲解和观看《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案例展板相结合的方式,为盘锦市高级中学、市高级中学华发分校、盘山县高级中学的45名品学兼优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爱心志愿者学生和45名家长,带来了三场生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的宣讲。

本次培训,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格局”为主题,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法历程、未成年人受哪些保护以及未成年人如何自我保护等方面讲解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六大保护”,生动形象地教育同学们身处学校、家庭、社会等环境中,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市检察院检查官介绍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结合案例,对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专题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会上,未保中心工作者和未检干警们结合精心制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课件,与同学们分享了修订后的未保法的一些亮点,通过法条与案例相结合的形式为同学们系统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六大体系,并以问答和讲解法律宣传展板的形式与孩子们进行了现场互动,会场气氛活跃、反响热烈。会后,未保中心向45名学生志愿者颁发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册子和培训荣誉证书,领到证书的岳佳宁两眼笑成弯月说,“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能够成为一名未保志愿者,我很骄傲!”家长们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宣传效果。

“全市未成年人爱心志愿者《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会”是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的第一课,接下来还要走进村(居)、学校、机关单位等,陆续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长的培训。市民政局将以未保中心为平台,强化监护监督职能、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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