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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保护地名文化 记住美丽乡愁” 活动作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部署和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的通知》(辽民传字〔2021〕9号)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为讲好盘锦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贴合红色地名文化宣传主题,讲述红色地名与红色事迹,传承红色故事、宣扬红色精神。

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每件作品需提供作者资料(姓名、单位、电话),署名作者一般不超过3人。

二、具体要求

(一)红色地名故事

语言流畅,人物正面,事迹客观真实,杜绝虚构类写作。

文稿项目(按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

文稿格式:题目小二号黑体,正文四号宋体,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正文段落设置为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间距。

文稿保存为word格式,字数以2000字以内为宜。

(二)红色地名摄影作品

应配备200字以内简要文字说明,介绍拍摄时间、地点,地名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如来历含义、历史典故等)。

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制每组不超过8幅作品。

不得对原始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只可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并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

(三)红色地名海报

类型为静态海报,作品尺寸长100cm,宽70cm,RGB模式,JPG格式,300dpi,不超过15MB,竖版为宜。

作品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l、CDR、PSD,300dpi以上)及设计稿原件。

(四)红色地名短视频

作品用横屏方式拍摄或制作,在开头出现片名,在片尾出现创作者名字。有对话或独白时需配字幕,字幕须行文规范,无错别字。画面要求色彩平衡自然,无模糊和抖动现象。声音音质清晰,无明显噪音,播放流畅、稳定。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G。视频压缩成MP4格式,720P以上清晰度。

三、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戴函洋 周丽新

联系电话:2301015

邮    箱:lnpjdmb@163.com

地    址: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区划地名科(兴隆台区

石油大街139号)

请广大市民朋友贴合红色地名文化宣传主题,积极推荐优秀作品。省民政厅将根据选送作品情况,集中向民政部推送一批优秀作品;在省厅网站上设立《最美辽宁地名故事》专栏择优进行展示。同时围绕地名故事、摄影作品、海报、短视频四种作品形式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盘锦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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