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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跨区办理”到“跨省通办”辽宁省婚姻登记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2021年6月1日,辽宁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迈进一个新阶段,踏上一个新征程。

   

  上午9时,两位户籍地为重庆、居住证为沈河区的当事人,来到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成为我省首对“跨省通办”婚姻登记的新人。至此,以今天为起点,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辽宁省正式拉开帷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同时实现“省内通办”。省、市民政部门和10余家新闻媒体,对“跨省通办”首对新人进行现场采访,共同见证“跨省通办”这个历史时刻。“跨省通办”满足了人民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践行国清书记提出的“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理念,全面推进了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我省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中,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二是跨部门数据对接。完成了公安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居民身份证、居信证在线核验。三是预约登记制度化。在辽事通APP和辽宁省民政厅网站开通了预约预审通道,大幅提升了当事人办理效率,理好的满足当事人婚姻登记需求。四是开展业务培训。省民政厅对战线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每名登记员都能尽快掌握“跨省通办”的工作要求。五是夯实信息化基础。要求各婚姻登记处将对婚姻信息系统、网络环境和硬件配置进一步完善,对历史数据查漏补缺、去重纠错、完善更新,提高婚姻登记历史信息的准确性,使之与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
  省民政厅把落实国务院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列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举措,牢记初心使命,努力担当作为,践行“两邻”理念,把人民高度关注和充满期盼的好事、实事,做好、抓实,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做出民政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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