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锦市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开展大洼区“社区26℃”公益创投 活动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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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市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开展大洼区“社区26℃”公益创投
活动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盘锦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大洼区 “社区26℃”公益创投活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现就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承接公益创投活动,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洼区“社区26℃”公益创投活动项目
项目概况:以搭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生活共同体平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让社区成为有温度的空间为主题,在全市开展“社区26℃”公益创投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整)。
项目内容及需要:详见《盘锦市民政局2021年“三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至2021年12月15日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承办单位资格条件
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策划设计、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考察、督导、监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并为获选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和能力建设等孵化服务。承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且具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培训、孵化、督导、监管等承接能力。
5.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等级评估为5A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根据项目资金额度,由1家社会组织承办,承办单位在年度内只能承办1个县区公益创投活动。
三、提交材料内容、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
4.财务会计报告或最近一年的会计报表(新登记的不需要);
5.机构简介;
6.公益创投活动承办申报书;
7. 活动承办实施方案。
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7月7日-7月11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7月11日截止时间14:00)(北京时间)。
材料递交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四、开启
2021年7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六、质疑与投诉
服务供应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盘锦市民政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联系人:姚佳
联系方式:18742327070
附件1:盘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承办申报书(1).docx
附件2:26关于印发《盘锦市民政局2021年“三社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