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符合救助政策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救助对象
- 发布日期: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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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部门主动服务把救助关爱送上门,加大走访排查力度,让符合救助政策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
年初以来,市民政系统围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建设救助主动发现机制, 采取领导带头“找人”、基层覆盖“找人”、全域排查“找人”、看听问查“找人”等方式,多措并举,组合发力,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持续组织力量走访排查,让主动服务成为常态。
在走访唐家镇杜家村时,村里介绍了一户宋姓家庭的情况,该家庭有个12岁孩子,父亲2011年去世后,母亲离家至今未归,孩子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成员和抚养人不好确定。对此情况走访组集体会商,依据《盘锦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认定细则》,事实认定孩子的母亲未履行抚养义务,对这个孩子按单人户核算,享受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待遇,顺利完成审核手续。
民政干部排查榆树街道曾家村时,了解到低保对象罗某,家庭两口人,因宫颈癌手术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数万元,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针对此情况,大家进行了集体会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罗某为支出型临时困难,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最终给予适当救助。
截至7月底,全市参与排查的民政工作人员464人,重点排查了未纳入低保的家庭中有重大疾病、慢性病、残疾人的家庭7353户,已纳入低保或正在履行核查程序412户。市民政局专项工作组亲临第一现场,进行政策宣讲和落实指导,参与研判和入户调查。对150户对照政策进行研判,帮助基层甄别、确认。通过事实认定、告知承诺、异地协查等方式,判断符合低保条件并履行核查程序的109户。按相关规定,纳入低保救助的对象,除可享受低保救助金以外,还可享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社会救助。民政系统的扎实工作,确保了应救助的对象享受政策,缓解了困难家庭的生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