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 发布日期:2021-11-16
- 浏览次数:2808
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为我们描绘了宏伟的发展蓝图。民生无小事,奋斗新征程。本次党代会提出了“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这是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方向。为贯彻落实好党代会精神,我局着重从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障和社会救助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助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抓好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好国家《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紧盯国家和部委的相关政策调整,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的支持;积极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推进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落实好社区养老方面的惠民举措,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推动养老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双台子区养老产业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兴隆台区整合重组闲置资产资源发展养老产业,促进油地融合、多方联动,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益;扶持盘山县、大洼区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开展“旅游+养老”特色服务。统筹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整合相关资源,优化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村互助幸福院的休闲娱乐功能、街道综合体的健康养护功能、各级福利和养老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形成高中低档搭配、差异化发展、精准化服务、能够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落细,有效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分类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慈善救助和社会捐助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继续实施城乡一体的低保救助制度,力争低保标准年均增幅4%以上。修订完善低保相关配套政策,为依法实施社会救助提供政策制度支撑。健全科学施保机制,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核对精准度,不断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构建“救急难”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临时性困难家庭的及时救助。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救助,提高社会救助整体合力。全面落实慈善法,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完善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加强慈善宣传力度,组织好各种慈善专项救助活动。常态化开展“三走进”专项行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真情温暖民心,确保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不落一人。
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凝聚力量,扎扎实实把盘锦民政的事情干好,全力推动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地生根,为我市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