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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婚姻家庭危机干预调解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重视《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以及全面启动婚姻家庭危机干预调解工作、出台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婚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离婚冷静期:2832对夫妻重归旧好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现在离婚,要两次申请、两个30天。

 

提交过离婚申请但冷静后未办理离婚的市民张女士说:“经过‘离婚冷静期’后,我们夫妻又和好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非常好,以前想办离婚当场就能办理,过后如果后悔了,也很难重归于好。”这样的程序虽然略显繁琐,但确实让很多夫妻有了“回头”的机会。

 

据民政部门统计,《民法典》实施一年来,我市共有5614对夫妻提出离婚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实际完成离婚登记2782对,其余2832对夫妻重归旧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有效解决了生活当中有些夫妻因一时冲动离婚,事后虽然后悔,但覆水难收的窘境。让更多打算离婚的夫妻冷静下来,能够作出正确的选择,从而挽救更多濒临破碎的家庭。

 

婚姻危机干预:858对夫妻接受专业调解

 

2021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一年,其中“婚姻家庭编”的新规定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婚姻家庭危机干预调解工作,可以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满足广大家庭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需求,能够为婚姻家庭筑牢防护墙,为人民生活安定和谐保驾护航。

 

一年来,我市全面推广盘山县的试点经验,扎实做好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工作。自2021年3月份开始,我市四个县区的婚姻登记处全面启动婚姻家庭危机干预调解工作。民政部门引入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发展研究会、市爱心工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双师”驻守登记处,负责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工作。“双师”团队介入后,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专业优势,为婚姻危机家庭“情感诊断”“对症下药”“多方共治”,三招化解婚姻家庭危机。

 

据统计,2021年共有858对想要离婚的夫妻,自愿接受了婚姻家庭危机干预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办理离婚的278对,成功率达32.4%。接受干预的夫妻如果单纯因为感情问题,心理咨询师会帮助他们分析,让他们做出理智正确的选择;如果感情没有问题,只是因为生活、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出现困难和矛盾,他们就会联络爱心人士、社会团体、相关单位部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如果夫妻之间存在家暴、违法等法律方面的问题,他们会根据当事人意愿,联络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维护社会稳定。

 

婚姻辅导教育:全面推动家庭和谐

 

2021年11月30日,盘锦市民政局、盘锦市妇女联合会、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和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指出,到2022年底,全市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的家庭基础更加稳固,全社会共筑美满婚姻、幸福家庭的氛围逐步形成。

 

通过婚前辅导服务,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通过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帮助当事人学会互相包容理解,共同经营婚姻家庭。通过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矛盾调处等离婚调解服务,引导当事人敞开心扉,沟通交流,理性抉择。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将按照民政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标准》开展;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构建婚姻家庭服务人才队伍;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营造平等、和睦、文明良好的婚姻家庭氛围。同时明确,民政、妇联、司法和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科学谋划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推进步骤,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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