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 举报电话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0-17
- 浏览次数:77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部署要求,有效落实《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 54号)精神,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扎实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现向社会公布盘锦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
一、受理范围
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存在如下违规收费行为的,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受理部门和电话及信箱
盘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电话:2823459 邮箱:pjmjzz@163.com
三、具体要求
1.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般应包括社会组织名称、发生时间、事实概况及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等,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书面举报,并提供举报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登记管理机关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盘锦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