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日期:2023-05-19
- 浏览次数:1817
4月9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贾洪琳副市长、张利民副秘书长和34家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邹伟解读了《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和《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任务分解方案》。
贾洪琳副市长进行了总结讲话,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引。4月17日至18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大会就如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和救助水平,加快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作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辽宁奠基之举、垒台之作的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也将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全省民生保障的重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项任务已经全面铺开。市委、市政府对于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不仅已将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纳入到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时也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市创城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足以说明这项工作极其重要。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融入到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当中,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抓紧抓好。
二是紧盯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科学谋划新时代新征程社会救助的目标定位和使命任务,以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我们要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目标,认真抓好重点任务落实。要切实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为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要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综合社会救助格局;要全面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要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救助服务;要不断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运行。我们要参照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经验做法,高效实施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机制。要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事中事后监管;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要加强部门协同,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立核对信息跨部门、跨层级的实时比对工作运行机制,有关部门和机构要依法依规及时向承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职能的机构提供相关核对信息的查询服务。
三是切实各司其职,加强统筹调度。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通俗说就是“大救助体系”,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我们这个社会救助领导小组一共34个成员单位,其中15个单位承担具体救助职能,19个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可以说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担子很重。从今天起,全新的、健全完善的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正式运转,我们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推动部门间沟通协作,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民政部门承担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职责,负责基本生活救助;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专项社会救助,财政部门根据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做好各项社会救助资金保障;配合部门主要配合市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搞好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希望大家切实根据《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任务,把社会救助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抓实、抓好、抓到位。
贾洪琳副市长最后强调: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我们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要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