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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多种举报方式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40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市公布多种举报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希望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此次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主要针对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我市民政部门公布了多种联系方式 ,受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市民政局,电话0427-2823459,电子邮箱pjmjzz@163.com,来信举报寄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社会组织管理科;兴隆台区民政局,电话0427-2310235,电子邮箱70275900@qq.com,来信举报寄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1号社会组织管理科;大洼区民政局,电话0427-3530579,电子邮箱dwxmzj@sina.com,来信举报寄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108号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双台子区民政局,电话0427-2361525,电子邮箱sqmzbgs@163.com,来信举报寄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2创业大厦510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盘山县民政局,电话0427-3558511,电子邮箱odu15621@163.com,来信举报寄盘山县府前大街44号行政综合楼1号社会组织管理科。

市民政局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要增强警惕性,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查询:微信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选择菜单栏的“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可确认该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进行合法登记;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确认该组织是否为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在首页点击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确认该组织是否为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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