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 采购公告(第2轮)
- 发布日期:2023-10-19
- 浏览次数:862
为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居家养老服务,确定适老化改造对象和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盘锦市民政局决定采购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
项目概况: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以失能为条件申请适老化改造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确定能力等级,共1000人。
项目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1.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
会组织。
2.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3.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
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三、提交材料内容、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服务方,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
1.社会组织登记登记证书或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简介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4.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
材料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4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10月24日截止时间1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材料递交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四、开启
2023年10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递交材料的机构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盘锦市民政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联系人:杨洋
联系方式:15942788827
盘锦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盘锦市民政局购买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
评审办法及标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 |
||
实施方案 |
方案详细程度、完整性、适用性、先进性、准确性及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横向比较,优良得10-20分,较好得5-10分,一般得0-5 分。 |
20分 |
相关材料 |
提供相关材料的完整性。横向比较,优良得10-15分,较好得5-10分,一般得0-5分。 |
15分 |
承办方综合实力 |
||
承办方实力 |
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得15分,没有不得分;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得10分,没有不得分。 |
25分 |
类似业绩 |
评估人员参加过老年人能力评估业绩资料。横向比较,优良得10-20分,较好得5-10分,一般得0-5分。 |
20分 |
价格部分 |
||
价格权值=0.2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为满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
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