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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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有关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7]58号)要求,现将2023年彩票公益金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192.9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180.9万元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人能力评估3.2万元,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养老服务设施和消防设施维修改造66万元,双台子区建设街道育红社区改建老年食堂10万元,双台子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万元,兴隆台区惠宾街道迎宾社区改建老年食堂20万元,兴隆台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万元,兴隆台区惠宾街道迎于家社区改建老年食堂20万元,大洼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2万元,大洼区于楼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购买养老服务设施设备10万元,盘山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万元,盘山县东郭街道改建养老服务综合体20万元,资金已拨付到位。
项目负责人:杨 洋 电话:15942788827
邱桂成 电话:13998700010
(二)儿童福利项目资金12万元
孤儿助学工程补助12万。已拨付盘山县3.9万元,大洼区3万元,兴隆台区5.1万元。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18周岁以上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教育。
项目负责人:张 乐 电话:15909871799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418.1万元
(一)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资金47.8万元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47.8万元,拨付盘山县21.4万元,双台子区17.5万元,兴隆台区3.6万元,大洼区5.3万元。用于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二)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资金39.6万元
全市有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共有89人,获得省级补助资金39.6万元,已拨付到位。
(三)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补助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补助110.7万元
按照《辽宁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8〕9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8〕102号)要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补贴机构数量19个,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补贴床位数量8671张,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机构数量14个,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床位数量1146张。所有资金已发放完毕,无挪用、截留等情况。
项目负责人:孙一博 电话:13514270323
(四)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资金2.6万元
其中盘山县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托管人数1人,资金1万元;大洼区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托管人数2人,资金1.6万元。
项目负责人:孙一博 电话:13514270323
(五)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资金120万元
已拨付盘山县胡家敬老院30万元、盘山县坝墙子敬老院30万元、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30万元,大洼区养老院30万元用于4个敬老院维修改造,已验收合格。
项目负责人:孙一博 电话:13514270323
(六)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63.4万元
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317户,改造资金63.4万元,其中盘山县改造100户,改造资金20万元;双台子区改造140户,改造资金28万元;兴隆台区改造25户,改造资金5万元;大洼区改造52户,改造资金10.4万元,改造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项目负责人:杨 洋 电话:15942788827
盘锦市民政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