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为全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
负责接受和组织社会募捐,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助和公益援助;为社会慈善事业提供咨询和服务;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落实我市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开展骨灰深葬,入土植树或撒向河湖海等生态安葬,承担殡葬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核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养老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等工作,为养老决策提供相关建议。
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地名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现有编制54人,实有人员46人,合同制退役士兵4人,退休人员12人。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财务、资产、
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
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殡葬服务科
负责宣传殡葬政策法规,落实我市惠民殡葬政策;承担
殡葬行业职业教育及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参与全市祭扫观察点安全保障工作;积极组织河湖海葬活
动,倡导节地生态安葬。
低保服务科
承担低保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信息管理等事务性工
作;承担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
医陪护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
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
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慈善总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有关慈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社会提
供慈善咨询和服务;负责慈普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
慈善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承担扶贫济困、赈灾救助和
公益援助等事务性工作;协调指导县区开展慈善活动。
区划地名服务科
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地名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
作;承担地名科学研究,编辑地名资料、书刊、地名图相关
工作。
民生信息服务科
承担全市养老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等工作,为养老决策
提供相关建议;承担智慧养老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相关培训
工作;负责民政综合业务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福利企业生产服务科
承担福利企业中残疾人就业权益维护和优惠政策落实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的事务性工作;配合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87.8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7.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687.8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39.64万元;
2.项目支出48.20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减少0.69万元,减少0.1%;支出减少0.69万元,减少0.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压缩公用经费及交通费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2.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万元),减少原因是财政压缩了公务用车定额标准。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无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196396.82元,其中,流动资产5916.64元,固定资产1543542.68元,无形资产646937.50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价值568629.0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48.2万元,其中民生中心业务经费1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是完成区划调整及界桩维护、完成散坟乱葬治理宣传、完成低保业务培训、完成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完成《慈善法》宣传工作;核对中心机房设备维修维护费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是保证市民政局低保、核对等业务数据安全和民政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正常运行;民政业务系统网络服务费1.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是确保一体化民政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正常运转使用;盘锦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费28.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