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关于盘锦市民政局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关于盘锦市民政局2023年度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3年,我市福彩公益金使用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工作遵循公益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方面。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辽宁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辽财非〔2015〕239号)《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有关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7]58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民政事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资助我市项目资金共计   1822.1万元,其中:中央发改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345.4万元,省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1276.7万元,下面按资金使用类别就具体项目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央发改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200万元

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0万元。2023年,盘锦市殡仪馆为进一步提升殡仪服务能力,安装2台新型火化机和2台火化机尾气设备。于2023年5月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共200万元已全部支付。

、中央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补助)资金345.4万元

(一)用于老年人福利项目补助180.9万元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人能力评估3.2万元;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设施、消防设施维修改造66万元;双台子区建设街道育红社区改建老年食堂10万元、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4万元;兴隆台区惠宾街道迎宾社区改建老年食堂20万元、兴隆台区惠宾街道于家社区改建老年食堂20万元、兴隆台区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5万元;大洼区于楼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购买养老服务设施设备10万元、大洼区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5.2万元;盘山县东郭街道改建养老服务综合体20万元、盘山县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元。

(二)用于残疾人福利项目补助152.5万元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共152.5万元,即原有5个省级试点和新增20个点位,共计25个点位,每个点位8.12万元。其中:盘山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30.5万元;双台子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36.6万元;兴隆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48.8万元;大洼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36.6万元。

(三)用于孤儿助学补助12万元

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2万元。其中:兴隆台区儿童助学资金5.1万元,盘山县儿童助学资金3.9万元,大洼区儿童助学资金3.0万元。

三、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1276.7万元

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47.8万元60年代精简39.6万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53万元、用于省补助殡仪馆购置遗体接运车辆、冷藏柜、火花机、骨灰存放柜等服务设备资金32.1万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3.4万元、省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34万元、社工站试点建设地区奖补资金57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助资金110.7万元、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2.6万元、城乡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120万元、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骨灰堂)建设补助200万元、骨灰海葬补助资金6.5万元、省级婚俗改革试点补助资金10万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120万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150万元、2023年下发辽财指社[2022]825号调减辽财指社[2022]254号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70万元。

(一)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47.8万元

双台子区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17.5万元、兴隆台区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3.6万元、大洼区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5.3万元、盘山县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21.4万元

60年代精简39.6万元

双台子区60年代精简补助5.9万元、兴隆台区60年代精简补助5万元、大洼区60年代精简补助11.2万元、盘山县60年代精简补助17.5万元

(三)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53万元

双台子区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万元、兴隆台区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万元、大洼区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3万元、盘山县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4万元。

(四)用于省补助殡仪馆购置遗体接运车辆、冷藏柜、火花机、骨灰存放柜等服务设备资金32.1万元

盘锦市殡仪馆购置遗体接运车辆、冷藏柜、火花机、骨灰存放柜等服务设备资金16.05万元,大洼区殡仪馆购置遗体接运车辆、冷藏柜、火花机、骨灰存放柜等服务设备资金16.05万元。

(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3.4万元

双台子区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28万元、兴隆台区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5万元、大洼区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10.4万元、盘山县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20万元。

)用于省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34万元

市(儿童)福利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0.6万元、盘山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11.9万元、大洼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9.3万元、兴隆台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7.7万元、双台子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4.5万元                   

)用于社工站试点建设地区奖补资金57万元

按照《关于规范2022年度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民财函【2022】84号)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合理安排使用。本级用于社工站试点建设地区奖补资金28.5万元,双台区用于社工站试点建设地区奖补资金12万元,兴隆台区用于社工站试点建设地区奖补资金16.5万元。

(八)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助资金110.7万元

(九)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2.6万元

大洼区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1.6万元,盘山县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1万元。

(十)城乡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120万元

双台子区城乡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30万元,大洼区城乡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30万元,盘山县城乡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60万元。

(十一)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骨灰堂)建设补助200万元

大洼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骨灰堂)建设补助200万元。

(十二)骨灰海葬补助资金6.5万元

民生保障中心用于骨灰海葬补助资金6.5万元。

(十三)省级婚俗改革试点补助资金10万元

盘山县用于省级婚俗改革试点补助资金10万元。

(十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120万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150万元、2023年下发辽财指社[2022]825号调减辽财指社[2022]254号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70万元。

双台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40万元已调减,兴隆台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40万元、大洼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各40万元,大洼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60万元已调减30万元,盘山县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90万元。

以上是我市2023年中央及省级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所有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资金管理、招标采购、竣工验收、项目管理上基本都能按照规定实施。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市政协提案问题线索的公告
下一篇: 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关于盘锦市无记名国债(国库券)常年兑付点信息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