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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次数: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锦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公开规划计划信息、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80余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0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文稿信息10件,公开率均达到100%。全年总计公开政策6个,发布政策解读8个。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管理相关要求,定期对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检查,保障更新频率,注重发布内容质量,提高原创信息比例。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保密审查机制等,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以及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盘锦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本年度我单位着重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2024年组织开展全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期,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024年盘锦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距离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对文件范围把控不准确,已解读材料存在提纲式解读、内容空泛、可读性与亲民度差的问题。二是目前信息公开类别、内容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深化,面向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社会知晓率还不够高。

2025年,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注重源头把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征求社会公开和利益相关方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盘锦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次数: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锦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公开规划计划信息、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80余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0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文稿信息10件,公开率均达到100%。全年总计公开政策6个,发布政策解读8个。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管理相关要求,定期对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检查,保障更新频率,注重发布内容质量,提高原创信息比例。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保密审查机制等,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严重表述错误、错别字以及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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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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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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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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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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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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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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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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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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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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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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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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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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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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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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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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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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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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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盘锦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本年度我单位着重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2024年组织开展全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期,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024年盘锦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距离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对文件范围把控不准确,已解读材料存在提纲式解读、内容空泛、可读性与亲民度差的问题。二是目前信息公开类别、内容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深化,面向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社会知晓率还不够高。

2025年,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以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注重源头把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征求社会公开和利益相关方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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