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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盘锦市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5 浏览次数:6

为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有序发展,规范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减轻财政负担,提升公建养老服务设施效能,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盘锦市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5年5月5日-6月5日

二、征集方式

1.来信来函:盘锦市民政局(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邮编:124010)

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2.邮件反馈:149925444@qq.com

3.联系电话:0427-2820297

市民政局将对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

附件:盘锦市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