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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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民发[2022]72号)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2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4日,按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市民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对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和盘锦市老年养护院开展了实地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养老服务机构水电热气收费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优惠执行情况、食堂环境卫生状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联合检查,2家养老服务机构水电热气收费均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优惠,但食堂环境卫生方面还存在水池分类标识牌掉落、操作台有水渍等问题,已责令现场整改。按相关要求将此次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录入“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养老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各项安全操作,促进养老机构绷紧安全责任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