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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起始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4 浏览次数:1554

为持续解决贫困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照护困难问题,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起草了《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起始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4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427-2301021

    电子邮箱:pjsmzj@126.com

    信函方式: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9号 ,邮编124010

盘锦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4日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起始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解决贫困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照护困难问题,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标幅度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8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8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

二、执行时间

新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