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
发布日期:2026-10-27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正式开启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避免漏保、断保,保障自身医疗保障权益。
本次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7年1月31日。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按年征缴,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针对困难群体落实参保资助政策: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无需个人缴费;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助60%,个人承担40%,即160元/人/年。
在待遇享受方面,已经连续参保缴费,且2026年10月1日前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居民,2027年度保费于2026年12月31日前缴纳的,医保待遇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缴纳的,待遇自缴费到账次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特别提示,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缴费的人员,设置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本次缴费支持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线上可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或是关注“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服务板块完成缴费,还可为家人代办。线下可前往全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柜面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