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利救助等民政机构安全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1-14
- 浏览次数:314
各区县民政局、辽东湾新区民政分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二局,局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通知和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民政系统和谐、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调整和完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2016年12月1日前,市民政局要与所属局直相关单位,区县民政局要与所属养老机构重新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三份),市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养老机构各留存1份。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抓好安全管理和制度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确保苗头性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和处置。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要修改和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盲点死角
各区县民政局要对辖区内全部养老机构、社会(儿童)福利院、光荣院、干休所、敬老院、救助管理机构等各类福利、救助等民政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为重点,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不落一项,不留一个死角” ,切实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盘锦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14日
上一篇: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公开征选盘锦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