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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11-13 浏览次数:249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锦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基层政权建设、拥军优属、专项社会事务(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孤儿收养等)的政府职能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盘锦市民政局部门收支总预算含市民政局本级及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家,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家包括:

  盘锦市救助管理站

  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盘锦市光荣院

  盘锦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盘锦市救灾捐助物资管理服务中心

  盘锦市陵园公墓管理所

  盘锦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盘锦市殡葬管理处

  盘锦市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

  盘锦市民政局辽东湾新区分局

  盘锦市地名办公室

  盘锦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盘锦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盘锦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7】17号)精神,盘锦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含市民政局本级及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家)7,38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38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5,00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经费定额标准制定,与2016年相比,预算支出减少2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支出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减少及按相关要求严格压缩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7台,其中民政局机关减少6台,市救助管理站(参公事业单位)减少1台。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盘锦市民政局本级(含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机关运行经费43.7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定额经费18.25万元、公车运行和维护经费5.8万元、水电费10.57万元、取暖费9.1万元。

  盘锦市救助管理站(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2.8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定额经费12.25万元、公车运行和维护经费11.2万元、水电费10.35万元、取暖费18.47万元。

  2、政府采购信息

  按《政府采购法》管理有关规定,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14.00万元。包括96100便民服务系统维护专项经费5万元、印制社会救助工作文件汇编及培训材料经费3万元、开展低保工作专项业务培训4万元、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电教室设备维护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盘锦市民政局系统固定资产总额7577.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32,039.14平方米,价值4506.2万元;车辆45台,价值638.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32.2万元。

  附件:盘锦市民政局2017年预算公开明细表

  盘锦市民政局

  2017年2月4日

  

盘锦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11-13 浏览次数:249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锦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基层政权建设、拥军优属、专项社会事务(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孤儿收养等)的政府职能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盘锦市民政局部门收支总预算含市民政局本级及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家,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家包括:

  盘锦市救助管理站

  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盘锦市光荣院

  盘锦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盘锦市救灾捐助物资管理服务中心

  盘锦市陵园公墓管理所

  盘锦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盘锦市殡葬管理处

  盘锦市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

  盘锦市民政局辽东湾新区分局

  盘锦市地名办公室

  盘锦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盘锦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盘锦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7】17号)精神,盘锦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含市民政局本级及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家)7,38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38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5,00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经费定额标准制定,与2016年相比,预算支出减少2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支出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减少及按相关要求严格压缩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7台,其中民政局机关减少6台,市救助管理站(参公事业单位)减少1台。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盘锦市民政局本级(含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机关运行经费43.7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定额经费18.25万元、公车运行和维护经费5.8万元、水电费10.57万元、取暖费9.1万元。

  盘锦市救助管理站(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2.8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定额经费12.25万元、公车运行和维护经费11.2万元、水电费10.35万元、取暖费18.47万元。

  2、政府采购信息

  按《政府采购法》管理有关规定,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14.00万元。包括96100便民服务系统维护专项经费5万元、印制社会救助工作文件汇编及培训材料经费3万元、开展低保工作专项业务培训4万元、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电教室设备维护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盘锦市民政局系统固定资产总额7577.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32,039.14平方米,价值4506.2万元;车辆45台,价值638.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32.2万元。

  附件:盘锦市民政局2017年预算公开明细表

  盘锦市民政局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