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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优化居民婚姻登记服务

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优化居民婚姻登记服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共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174件,其中结婚登记104件、离婚登记70件。

    据了解,过去辽宁省外市居民在我市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除出具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要件外,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辽宁省居住证》,今年6月1日起,“省内户籍居民跨市登记免提交居住证”新政策,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全链条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市民政局聚焦简化证明材料、减少跑腿次数、优化登记流程、减轻群众负担等关键环节“为爱减负”,不断提升婚姻登记的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

我省在全国先行试点“跨省通办”婚姻登记。2021年,国务院将辽宁纳入首批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省民政厅周密部署,强化政策支持,升级优化信息系统,举办业务培训,在辽事通和门户网站开通网上预约服务,指导各地细化完善辽宁省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事项,广泛宣传相关政策举措。完善数据,夯实共享核查基础,我市加快补录1950年以来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51万条,并扫描匹配电子档案,有效完善了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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