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社工站)建设运营指导服务中心项目询价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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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社工站) 建设运营指导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拟通过询价方式,欢迎符合要求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报名,并于2023年8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盘锦市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社工站) 建设运营指导服务中心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4万元
(四)采购需求:
1.指导服务中心在市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协调、推动全市社工站的建设和服务工作。
2.指导服务中心需组建专家团队,为全市社工站提供政策咨询、规划指导、项目推介、能力建设、合作交流等服务。
3.指导服务中心需协助市、县(区)民政部门做好社工站服务项目设计、服务、资源链接等。
4.指导服务中心需协助各县(区)承接机构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点人员管理、团队建设、专业督导、服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5.指导服务中心需协助村(社区)建立社工室,利用综合服务设施设备,提供专业社工服务。
6.指导服务中心需定期组织社会工作专项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规范社工服务行为。
7.指导服务中心需协助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社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社工服务质量。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1年
(六)项目资金:合同签署后拨付项目资金总金额的60%,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核拨40%(不含按国库支付程序审批时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各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须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与本次活动前3年内,在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承接县区及社工站项目机构不具备参与资格。
6.响应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盘锦市民政局“社工站指导中心”项目承办申报书》
三、相关须知
(一)提交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7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民政局
(二)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8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民政局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佳
联系方式:0427-228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