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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做优我市养老产业的提案》(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135

尊敬的张雷委员

您的《关于做优我市养老产业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建议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我市养老产业集团化情况

双台子区政府以区福利院为核心,组建了辽河养老公司,整合运营了全区部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并将辽河养老公司规划进了辽河养老服务示范区未来运营体制中,以于素玲同志和辽河养老公司为品牌,打造了一个优质养老产业集团化标杆,辐射和带动全市养老服务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双台子区辽河养老服务示范区建设,一期建设床位3000张。已经成功争取到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4000万元资助资金,目前已开始对外营业。

二、我市康养人才培训情况

市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强化了养老护理课程的教学力度,与德国GIZ机构合作,按照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先后与盘锦市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沈阳长者汇、合众优年等大型养老机构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派送实习生进行课件实习。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盘锦市鼎信商学院2019年-2021年三年培训3000名养老护理员,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三、我市商业保险对康养产业支持情况

1.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制度。通过公开招标,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盘锦分公司签订了《盘锦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合同书》,缴费标准120元/床/年,市财政补贴100元/床/年,养老机构自行承担20元/床/年,保险公司全年累计赔付最高200万元,单次赔付最高100万元,每人赔付最高20万元,一般6-7个工作日赔付完成。

2.目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盘锦分公司已在我市开展了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市民政局与该保险公司协商,缴费标准为208元/人年,由养老机构自行承担,赔付标准为死亡伤残10万元,医药费2万元

四、养老人才政策情况

我市已制定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盘民发[2019]50号),同时省民政厅在《关于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的通知》(辽民发[2020]39号)进行了最新调整,对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从业五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6-10万元大额奖励。

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重点扶持辽河养老公司发展,以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为基础,整合运营双台子区全区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辽河养老示范区老年公寓,打造一个优质养老服务基地,并以这个基地为中心,辐射和带动全市养老服务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县级福利机构实现公建民营,鼓励和促进农村敬老院采取多种形式引入民间力量,实现承包、委托运营,或者全面实现公建民营。要进一步在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运营中引进品牌化、连锁化的社会力量,让设施用得上,用得好,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将改革和完善护理专业的课程,增加养老护理服务的课时和内容,并适时开设养老服务专业。继续完善培训学校的培训证书制度,组织培训学校与全市养老机构建立日常对接机制,让人才培训与人才聘用直接挂钩。

三是落实养老护理人才入职奖补政策,兑现大额奖励,吸引养老人才进入养老行业。针对群众离家不离社区的养老偏好,协调社区用房,协调国有企业资产,重点帮助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规范发展、扩大规模

我们相信您的提案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盘锦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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