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发展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办长者食堂的提案》 (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177

仇劲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办长者食堂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现状

2022年末,盘锦市户籍人口129.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32.6万人,占25.2%。现有养老机构75家,养老机构总床位5529张,床位数量能够满足养老需求。已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38个,实现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目标。近几年,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体现在体系建设、质量建设、适老化改造方面,先后争取到国家、全省两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733万元、省级财政支持1600多万元。我市以两级试点为契机,通过抓设施建设、抓平台建设、抓上门服务、抓人才培养、抓品牌服务、抓“三社联动”、抓农村养老,助推了养老服务一体化、均等化、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产业化发展,实现了养老服务体系新发展、养老服务质量大提升、养老服务模式再创新,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已经跻身全省第一梯队,成为省内养老设施覆盖面最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广速度最快、争取改革试点数目点位最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最大的城市。

二、社区长者食堂情况

1.分布情况。目前,全市共开办5家长者食堂(社区便民食堂),其中双台子区开办3家、兴隆台区开办2家。分别是:(1)双台子区胜利街道河岸社区便民食堂;(2)双台子区胜利街道团结社区便民食堂;(3)双台子区双盛街道辽河左岸社区便民食堂;(4)兴隆台区兴隆街道锦祥社区便民食堂;(5)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桥社区便民食堂。

2.运营模式。双台子区3家长者食堂由政府与玖福团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经营场所免三年租金,免水电气暖费用,玖福团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便民、惠民、利民的原则自主筹资经营;兴隆台区兴隆街道锦祥社区长者食堂由盘锦三才文化服务有限公司兴隆台沁邻文养锦祥分公司运营,沁邻文养锦祥分公司承租宝石花物业用房,承担水电气暖等费用,坚持公益属性,提供的餐饮服务低于市场价格;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桥社区长者食堂由社区与盘锦柚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征求居民意见,无偿提供经营场所,水、电、气商家自行承担,取暖费社区承担,柚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便民、低价的原则自主经营。

3.服务情况。双台子区3家长者食堂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早、中餐服务,平均日服务居民约90人,其中老年人占比30%;兴隆台区兴隆街道锦祥社区长者食堂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平均日服务居民约100人,其中老年人占比50%,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7折优惠;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桥社区长者食堂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早、中餐服务,平均日服务居民约200人,其中老年人占比30%,70—8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八折优惠,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社区食堂就餐优惠卡”,享受七折优惠。

4.主要问题。一是在长者食堂经营场所建设上,缺少政策扶持,运营主体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各县区因地制宜采取无偿提供房产的方式,市场主体积极性不强;二是镇街道和村社区可用于建设老年食堂的闲置房产少,并且受限于房产手续、消防手续等方面制约,需要在政策层面实现突破;三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就餐没有政策上的支持,运营主体依据盈亏情况,自主选择是否给予困难群体优惠,没有全市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紧盯国家、省、市政策导向。国家、省和我市对建设老年食堂没有出台意见和政策。目前,民政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建设老年食堂的方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待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正式下发和省民政厅明确工作任务后,结合实际在我市贯彻执行。

二是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拿出一定的闲置用房,开办长者食堂。

三是鼓励引导餐饮企业参与为老服务,在全市更多的社区开设长者食堂,多吸引一些有爱心的企业在社区为老人提供就餐服务,对能够为社区老人提供就餐的企业,我们要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争取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助力为老服务的长者食堂企业可持续运营。

我们相信您的建议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提案!

 

 

 

盘锦市民政局

202389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6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006934号-5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0号

联系电话:0427-2812012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