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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加快发展养老事业 和养老产业的建议》(第119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6 浏览次数:62

对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加快发展养老事业

和养老产业的建议》(第119号)

建议的答复

 

于素玲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关心和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现就关于组建国有养老产业发展集团、建立标准化养老服务体系、成立养老机构培训中心等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现状

我市共21个镇、27个街道,285个村、256个社区。2023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28.5万,60岁以上老人34.5万,占比26.8%。全市现有养老机构76家,其中县区级以上公办福利机构5家,农村敬老院9家,民办养老机构62家,机构养老床位共5100余张,床位入住率50%。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先后获得国家、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中央预算投资养老项目、省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省政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激励等,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二、构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按照民政部提出构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要求,市民政局围绕建立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着眼于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强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

1.县(区)级层面。依托现有资源至少设立1家县(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承担县(区)域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职责,具备服务示范、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应急救援、供需对接、资源调度等功能,并重点收住完全失能(含失智)、重度失能特困人员。探索县(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加强县(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2.镇(街道)层面。综合考虑区域位置、服务能力、覆盖半径、交通条件、人口分布、老人需求等因素,统筹整合现有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资源,在每2—5个乡镇提质改造1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现镇(街道)层面服务全覆盖,发挥兜底保障、全托日托、居家上门、服务转介、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等功能,并重点收住区域内中度失能、轻度失能和生活自理特困人员。

3.村(社区)级层面。发挥基层党组织、网格员和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统筹政府、集体、家庭、个人、慈善(社会)力量,对农村留守、高龄、失能、重残等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代买代办、探访关爱探视、老年助餐、寻医送药等多层次多样化可持续帮扶服务,探索建立小投入、低成本、因地制宜、适应本土文化的关爱探访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互助养老。结合实际需求依托有条件的村(社区)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

三、具体工作举措

1.改革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机制。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体制改革,人、财、物等由县域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筹管理,实现人员力量更强、运营管理更好、服务质量更高。将公办养老机构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为其他社会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按规定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机制,增强机构在运营管理方面的自主权。积极盘活现有闲置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和其他公办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或独立兴办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

2.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统筹政府闲置房产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以兴隆台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为试点,明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职责、完善服务功能。推进社区便民食堂、助餐点建设,提高社区覆盖率,探索制定给予老年人差异化补贴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优惠政策。

3.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通过在辽河康养中心成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的方式,引导和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落实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励补助政策。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专业性,建立养老护理员市、县区两级在岗培训体系,促进养老护理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总结提炼于素玲养老服务经验,制定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盘锦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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